概述:自2015年以来,中国正在实施新的监管制度,对干细胞医学实践的翻译进行严格审查。新的治理模式正在加强,以遏制未经证实的干细胞治疗产品的营销。
本文首先简要回顾干细胞研究与发展的历史,然后重点介绍过去几年干细胞转化研究的政策和国家级指南。本研究揭示了中国干细胞临床转化取得的主要进展和相关挑战的几个关键观察结果。鉴于干细胞或基于干细胞的治疗产品已被视为生物“药物”,本研究将有助于更好地了解中国干细胞转化研究的方法。
1、介绍
干细胞似乎受到广泛关注,并且对干细胞或基于干细胞的治疗产品的临床转化抱有很高的期望。有两种不同类型的干细胞,胚胎干细胞 (ESC) 和成体干细胞。
胚胎干细胞是最具多能性的干细胞,主要来源于胚泡的内细胞团,胚泡是早期植入前胚胎。
成体干细胞是未分化的干细胞,存在于发育后的全身各种组织中,如骨髓、血液、骨骼肌、脂肪组织、皮肤、肝脏以及新生儿组织,如胎盘相关脐带、羊膜和绒毛膜。从机制上讲,干细胞的主要治疗作用源于它们为受损/功能失调细胞的再生创造干细胞生态位微环境的能力。已经在多种疾病或医学病症中观察到使用干细胞治疗的益处,包括心肌病、糖尿病和糖尿病并发症、自身免疫性疾病、骨关节炎和软骨修复、纤维化疾病、脊髓损伤。干细胞在未来的医学中显示出巨大的前景。
然而,也值得注意的是,可用的临床数据显示干细胞应用取得了积极、消极或混合的结果。由于安全问题,临床试验经常失败。例如,在之前的一项病例系列研究中,三名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患者在玻璃体内注射自体脂肪组织来源的干细胞后出现了致盲性视觉结果。本研究中的一名患者(患者1)在一年的随访后失去了视力,因为双眼没有光感。因此,迄今为止,基于干细胞的药物治疗尚未建立,并且在干细胞医学实践的转化方面做出了相当大的努力。
中国的干细胞研究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中国的干细胞或干细胞相关研究可以追溯到1960年代,当时中国胚胎学家童地周开始了核移植研究。这些研究由Tong及其同事进行,旨在介绍早期发育阶段的海洋物种克隆生物的细胞核转移技术,并于1963年以中文发表在中文期刊上。此后,克隆育种技术在鱼类等动物中的应用在中国迅速增加。二十年后,根据国家战略需求,中国将通过各种科技项目发起和支持干细胞研究与开发。
早在1986年,中国就批准了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由科技部 (MOST) 指导开发关键的生物、农业和制药技术。863计划实施以来,在我国高技术研究开发和产业化,尤其是生物技术整体研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1997年,中国政府大力加强基础研究,组织了国家重点基础研究计划(973计划)。973计划由科技部实施,重要的是,它以人为本,开展不同科学领域的基础研究,包括生物技术研究领域。863和973计划都在推动中国干细胞科学发展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006年,中国启动并实施了《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15年)。生物技术,包括以干细胞为基础的人体组织工程技术,是八个前沿技术领域之一,被列为优先领域。国家自然科学最高学术机构中国科学院课题组分析了干细胞生物学和再生医学的发展趋势,描绘了干细胞再生医学的宏伟蓝图,近期目标(2010-2020)、中期目标(2021-2030)、长期目标(2031-2050) 。不出所料,尽管干细胞在再生医学领域的研发仍有诸多障碍需要克服,但前景可期。
在过去的几年里,干细胞研发取得的进展一直推动着中国临床转化医学的发展。
本论文重点介绍了引起人们关注的干细胞临床转化研究治理的几个要点以及中国过去6年的主要进展。简要回顾历年干细胞领域政策法规的重头戏,简述我国为加快干细胞研发监管路径而出现的双轨制监管新体制2015年以来,配合政策加强监管,本研究亦为说明目前干细胞临床研究2015年以来中国当局批准的项目以及在 clinicaltrials.gov上注册的干细胞临床试验,可以代表干细胞医学实践转化的现状和进展。事实上,在2015年之前,中国还没有卫生和药品主管部门批准的临床研究项目。
最后,本研究揭示了与中国干细胞医学实践的临床转化相关的最新进展和几个关键观察结果以及可操作的建议。本研究中提供的材料有助于更好地理解中国的干细胞研究和临床转化方法。
2、政策和影响
2015年前中国临床干细胞研究监管规则
此前,由于缺乏明确的国家政策和干细胞治理不力,中国干细胞科学的临床研究进展会被推迟。2003年之前,中国还没有在ClinicalTrials.gov注册的干细胞临床试验。此后,越来越多的中国干细胞临床研究在该网站注册。程等在中国进行了一项关于再生医学的观察性研究,发现从2005年到2015年,ClinicalTrials.gov上新注册的干细胞试验总数每年都在增加。
Kabat及其同事分析了2004年至2018年间充质干/基质细胞(MSCs)这一多能干细胞的临床试验趋势,并展示了在不同国家中中国开展的临床试验数量最多。值得注意的是,此类干细胞的生物学特性仍存在激烈争议,MSCs的功能定义应进一步明确。由于2015年之前中国对干细胞临床研究和不受监管的干细胞疗法的管理不善,一些诊所直接向个体接受者出售未经证实的干细胞干预。
因此,中国对干细胞临床研究和应用的管理方式经常受到社交媒体和国际科学界的批评。未经证实和未经批准的干细胞干预可能存在潜在的不安全性,并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这威胁到干细胞临床转化研究的进展。未经证实的干细胞产品的商业推广可能是一个全球性问题,不仅在中国而且在包括美国在内的许多其他国家都存在。
早些时候,中国中央政府发布了官方道德准则,人类胚胎干细胞 (ESC) 伦理指导原则,用于人类ESC研究,2003年。最近,中国出台了各种政策/指南来规范和促进干细胞研究和临床转化。
2015年以来加强监管的政策
虽然干细胞研究为未来的治疗提供了令人兴奋的希望,但它也带来了伦理和社会问题。2015年至2019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前身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和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NHC)实施了一系列进步政策,以加强对干细胞转化研究的监管。中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NHFPC)(于2018年更名为 NHC)与CFDA联合发布了《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指导文件》,自2015年7月20日起施行。
根据新指导意见,三甲医院可开展干细胞临床申请。三甲医院通常隶属于大学或学术机构,是中国集医疗、教学培训和科学研究于一体的最高等级医院。
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还联合成立了学术伦理委员会,为干细胞临床研究提供技术和伦理指导。授权的三甲医院应该有两个委员会,这些委员会对当地的干细胞应用进行初步审查和评估。随后,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2015年7月31日联合发布了干细胞制剂质量控制及临床前和临床研究的指导意见草案。
2015年加强监管的指导意见要求至少30年,特别是干细胞临床在中国的研究和应用,尽管更早的监管工作是在1993年卫生部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人体细胞治疗和基因治疗临床研究质量控制要点。
根据2015年的规定,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基于干细胞的产品、正在实施药品准入双轨监管体系,在单轨上,定义为上市需要的生物新药在临床试验的基础上获得NMPA的批准。另一方面,对干细胞治疗的安全有效的临床研究支持研究性新药或生物制剂许可申请。基于干细胞的临床研究和干细胞治疗产品批准的双轨监管系统模型总结在图1中。
2015年的规定和双轨制监管机制可能为提高我国干细胞研究和临床转化提供新的国家战略。然而,该草案仍存在激烈争议,人们对2015年规定和双轨制监管机制的一致性和稳定性感到担忧(见下文)。
新的治理和监管模式正在加强,以遏制未经证实的干细胞治疗产品的营销。运行模式参照干细胞临床研究和干细胞治疗产品审批双轨制监管。NMPA: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随后,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于2019年3月29日发布了《体细胞疗法临床研究与转化申报管理(征求意见稿)》。最新的法规草案提出,安全有效的体细胞疗法可在严格审查下进入临床应用。国际干细胞研究协会 (ISSCR) 担心法规草案有可能直接向消费者提供不安全的干预措施。
因此,ISSCR于2019年5月20日向中国NMPA发送了一份声明,要求对各种问题进行一系列评论。ISSCR表示,该法规草案与国际标准有重大差异,并建议治疗用途干细胞及干细胞制品在临床试验完成后安全有效检测的基础上。例如,条例草案第10条规定允许部分医院提供推测性干细胞干预治疗疾病的安全有效检测,在干细胞临床研究中是有限且不充分的。因此,ISSCR建议中国根据国际准则协调其法规,以便在上市前严格测试安全性和有效性。目前,很少有基于干细胞的治疗方法被证明是安全有效的,并在临床上常规使用。
3、双轨制监管政策下的干细胞临床转化
中国主管部门批准的干细胞临床研究项目
2015年的法规和双轨制监管制度被提议用于中国的干细胞临床应用。一方面,新法规限制了提供未经证实的干细胞治疗的诊所。另一方面,一流的三级医院对进入干细胞临床实践有严格的限制。2020年末全国共有三级医院2996家,其中三甲医院1580家。
截至2021年10月,约130家三甲医院获国家卫健委和国家药监局授权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本节简要概述了六年的搜索,迄今为止已确定了总共100个临床研究项目。这些项目在2015年法规实施后已获得卫生和药品主管部门的批准。这些临床研究项目的总结如表1所示。
从表中可以看出,干细胞或干细胞衍生的治疗产品用于治疗各种疾病和医学状况,包括脑和神经系统疾病、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肺病、血液病、关节炎和炎症。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这100个临床研究项目中,9个人类ESC相关研究正在进行中,其中3个研究是在ESCs诱导成MSCs后进行的,3个是上皮干细胞,2个是M/CAStem细胞(人ESC衍生的免疫和基质调节细胞)和1转化为神经干细胞。
在中国clinicaltrials.gov注册的干细胞临床试验
此外,为了探索中国干细胞临床转化研究的最新进展,本研究还对正在进行或已完成的临床试验进行了重要分析。本研究共列举了自2015年法规发布以来(2015年7月20日起)在clinicaltrials.gov注册的中国干细胞疗法临床试验共205项,非干细胞疗法除外试验(图2A)。在这些研究中,有129项试验使用间充质干细胞来治疗各种疾病或医学障碍。此外,已经注册了20项使用基于MSCs的治疗产品或生物工程MSCs的试验,包括7项使用MSCs衍生外泌体的试验,3项使用MSCs条件培养基的试验,以及10项使用生物材料支架技术提高干细胞治疗特性的试验。有26项临床试验正在使用造血干细胞定期进行。
自双轨制监管政策实施以来,中国共有205项干细胞临床试验在clinicaltrials.gov上注册(A)。在这些试验中,只有8项(3.90%)III期(B)和12项(5.85%)中国干细胞IV期(C)临床试验已在ClinicalTrials.gov上确定。在III期和IV期试验中,不同类型的干细胞用于治疗多种疾病或病症。
临床试验通常在I-IV期进行,III期和IV期研究通常需要回答安全有效的临床应用的重要问题。至于III期和IV期临床试验,只有8项(3.90%)正在进行III期(图2B)和12项(5.85%)IV期临床试验(图2C),有趣的是,大多数正在进行利用造血干细胞的III期和IV期试验,以验证它们在治疗血液癌症、移植物抗宿主病、贫血和其他血液疾病方面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图2B和图2C)。
其中,一项正在进行的 III 期试验 (NCT05290545) 是通过使用外周血干细胞联合骨髓干细胞治疗血液恶性肿瘤进行的。正在积极研究使用脐带来源的 MSCs 治疗移植物抗宿主病的另一项III期试验 (NCT04738981),并且正在进行另一项III期试验 (NCT03386708) 以测试脐带来源的MSCs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用于子宫损伤的治疗性修复。
clinicaltrial.gov记录的中国人类胚胎干细胞临床试验
由于有关胚胎研究的关键科学和伦理问题,本研究强调还收集了在中国用胚胎干细胞治疗疾病的临床试验(表2)。这些试验是用人类胚胎干细胞衍生的细胞进行的,以治疗多种疾病或医学病症,包括黄斑营养不良/退化、半月板损伤、帕金森氏病、卵巢功能不全、COVID-19等。事实上,中国还没有注册的使用胚胎干细胞的临床试验2015年之前在 ClinicalTrials.gov上。基本上,从临床研究结果在clinicaltrials.gov上的公布来看,使用ESC的治疗益处尚无定论。
识别号码 | 地位 | 研究题目 | 细胞来源 | 疾病/状况目标 | 治疗结果 | 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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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T02749734 | 未知 | 人胚胎干细胞来源的视网膜色素上皮细胞视网膜下移植治疗黄斑变性疾病的临床研究 | 胚胎干细胞的视网膜色素上皮细胞 | 斯塔加特黄斑营养不良 | 潜在的治疗相关不良事件 | 一/二 |
NCT02755428 | 未知 | 视网膜色素上皮细胞视网膜下移植治疗老年性黄斑变性病 | 来自胚胎干细胞的视网膜色素上皮 | 干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 | 一年随访时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 一/二 |
NCT03046407 | 未知 | 人胚胎干细胞来源的视网膜色素上皮治疗干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病 | 来自胚胎干细胞的视网膜色素上皮 | 干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 | 一年随访时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 一/二 |
NCT03119636 | 未知 | 人胚胎干细胞来源的神经前体细胞治疗帕金森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 | 来自胚胎干细胞的神经前体细胞 | 帕金森病 | 潜在的治疗相关不良事件 | 一/二 |
NCT03839238 | 未知 | hESC衍生的MSC样细胞治疗半月板损伤的安全性观察 | 源自ESC的MSC样细胞 | 半月板损伤 | 潜在的治疗相关不良事件 | 一/二 |
NCT03877471 | 主动,不招人 | 原发性卵巢功能不全女性间充质干细胞样细胞移植 | 源自ESC的MSC | 原发性卵巢功能不全 | 不适用 | 我 |
NCT03944239 | 未知 | 临床人胚胎干细胞来源的视网膜色素上皮细胞视网膜下移植治疗色素性视网膜炎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 胚胎干细胞的视网膜色素上皮细胞 | 视网膜色素变性 | 潜在的治疗相关不良事件 | 我 |
NCT03973021 | 取消 | 非常小的胚胎样干细胞治疗勃起功能障碍 | 非常小的类胚胎干细胞 | 器质性勃起功能障碍 | 不适用 | 一/二 |
NCT03975101 | 取消 | 非常小的胚胎样干细胞治疗膝骨关节炎 | 非常小的类胚胎干细胞 | 膝关节骨性关节炎 | 不适用 | 一/二 |
NCT03976206 | 取消 | 用于面部皮肤抗衰老的极小胚胎样干细胞 | 非常小的类胚胎干细胞 | 皮肤炎症 | 不适用 | 一/二 |
NCT03985462 | 取消 | 用于卵巢的非常小的胚胎样干细胞 | 非常小的类胚胎干细胞 | 卵巢早衰 | 不适用 | 一/二 |
NCT04331613 | 未知 | CAStem 治疗伴有/不伴有 ARDS 的严重 COVID-19 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 人类胚胎干细胞衍生的M细胞 (CAStem) | 有或没有 ARDS 的严重 COVID-19 | 治疗相关不良事件 | 一/二 |
干细胞治疗COVID-19的临床试验
干细胞在紧急时刻对COVID-19的管理产生了临床兴趣。已经探索了干细胞或干细胞衍生的治疗产品来对抗新型传染病。中国有11项临床试验在clinicaltrials.gov上注册,使用不同的干细胞来源治疗COVID-19(表3)。其中,鉴于间充质干细胞的旁分泌活性和免疫调节功能等独特的治疗特性,进行了10项临床试验以测试MSC或MSC衍生的治疗产品(MSC 衍生的外泌体)在治疗COVID-19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同时,有一项试验通过使用人类ESC衍生的免疫和基质调节细胞来控制疾病。目前,从NIH PubMed.gov收集到的中国已发表的干细胞干预临床研究只有9篇(表4)。值得注意的是,从临床研究中收集的临床数据不足以支持干细胞管理对COVID-19患者的强大益处。
识别号码 | 招聘情况 | 研究题目 | 治疗剂 | 状况/疾病 | 状态/阶段 | 参与人数 |
---|---|---|---|---|---|---|
NCT04371601 | 主动,不招人 | 间充质干细胞治疗2019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 间充质干细胞 | COVID-19肺炎 | 1 | 60 |
NCT04346368 | 尚未招聘 | 骨髓间充质干细胞治疗2019冠状病毒病 (COVID-19) 重症患者 | 骨髓间充质干细胞 | 新冠肺炎 | 1/2 | 20 |
NCT04339660 | 招聘中 | 人间充质干细胞治疗COVID-19肺炎的临床研究 | UC-间充质干细胞 | 新冠肺炎 | 1/2 | 30 |
NCT04336254 | 招聘中 | 同种异体人牙髓间充质干细胞治疗重症COVID-19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 | 同种异体人牙髓干细胞 | 新冠肺炎 | 1/2 | 20 |
NCT04331613 | 未知 | CAStem 治疗伴有/不伴有ARDS的严重 COVID-19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 铸铁 | COVID-19/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 | 1/2 | 9 |
NCT04293692 | 取消 | 2019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治疗 | UC-间充质干细胞 | 新冠肺炎 | 不适用 | 0 |
NCT04288102 | 完全的 | 用人脐带来源的间充质干细胞治疗严重的冠状病毒病2019 (COVID-19) | UC-间充质干细胞 | 新冠肺炎 | 2 | 100 |
NCT04276987 | 完全的 | 间充质干细胞外泌体吸入治疗重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初步临床研究 | MSCs衍生的外泌体 | 新冠肺炎 | 1 | 24 |
NCT04273646 | 尚未招聘 | 人脐带间充质干细胞治疗重症COVID-19的研究 | UC-间充质干细胞 | 新冠肺炎 | 不适用 | 48 |
NCT04269525 | 招聘中 | 脐带 (UC) 来源的间充质干细胞 (MSC) 治疗2019新型冠状病毒 (nCOV) 肺炎 | UC-间充质干细胞 | 新冠肺炎 | 2 | 16 |
NCT04252118 | 招聘中 | 间充质干细胞治疗感染COVID-19的肺炎患者 | 间充质干细胞 | 新冠肺炎 | 1 | 20 |
疾病/状况 | 干细胞来源 | 给药途径 | 学习类别 | 治疗效果 | 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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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的COVID-19 | UC-间充质干细胞 | 静脉输液 | 试点和对照研究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42] |
中度和重度 COVID-19 | UC-间充质干细胞 | 静脉输液 | 第一阶段 | 安全和耐受 | [43] |
严重的COVID-19 | UC-间充质干细胞 | 静脉输液 | 第三阶段 | 安全且可能有效 | [44] |
严重的COVID-19 | 牙髓干细胞 | 静脉输液 | I/II 期协议 | 不适用 | [45] |
严重的COVID-19 | MB-MSCs | 静脉输液 | 第一阶段 | 死亡率显着降低,MSCs 组死亡率为 7.69%,对照组为 33.33% | [46] |
严重的COVID-19 | UC-间充质干细胞 | 静脉输液 | 二期 | 一年随访时临床改善 | [47] |
COVID-19伴肺纤维化 | hESC-IMRCs | 静脉输液 | 第一阶段 | 安全性和临床症状的改善 | [48] |
严重的COVID-19 | hWJC | 静脉输液 | 案例报告 | 改善临床症状 | [49] |
COVID-19肺炎 | 间充质干细胞 | 静脉输液 | 试点案例系列研究 | COVID-19肺炎的改善 | [50] |
如上所述,此处提供作为原材料的数据,以便更好地了解中国正在进行的干细胞临床转化和产业化方法(见下文)。一般而言,尽管过去几年在该领域做出了临床努力,但干细胞的治疗益处目前尚无法获得。
4、增加干细胞研发资金
继续了解干细胞研究这一快速发展领域的政策法规和进展,本研究已扩展到分析中国政府对干细胞研究和开发的资金支持。863和973计划都为支持我国干细胞研究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科技基础。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NSFC)对干细胞研究和临床应用的投入从2000年到2014年逐年增加,这可能会加速干细胞研发的进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是此类工作的主要国家资金来源。
1997-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8050个干细胞项目,耗资37亿元人民币(约合5.76亿美元)。中国于2014年设立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NKPs)特别关注关键和战略技术,并在三到五年的研究期内支持社会福利和民生领域的研发。2016年和2017年的年度电话会议中,包括干细胞研发在内的NKP共计42项。
为紧跟监管政策要求,近十年来,国家通过“五年规划”等多种渠道,加速向干细胞科学及应用领域投入大量资金,以引导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此前,中国在2011年至2015年的“十二五”期间对干细胞研究的投资约为30亿元人民币(约合4.35亿美元)。
继上一个五年计划之后,2016-2020年的“十三五”计划重点关注海洋学、脑科学和干细胞等研究领域。在第十三个五年计划期间,中国有一个名为“干细胞和转化研究”的计划,在干细胞研究和开发方面的预算约为30亿元人民币(约合4.35亿美元)。
中国政府将在“十四五”期间(2021-2025年)将基础研究投入提高到研发总支出的8%左右。我们认为,在2021年至2025年的当前五年计划中,干细胞研究经费投入将大幅增加。
资助组织或计划 | 时间或创立时期 | 资助金额(百万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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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 1997–2019 | 约576个(支持8050个干细胞项目) |
十二五规划 | 2011–2015 | 约435 |
十三五规划 | 2016–2020 | 约435 |
“十四五”规划 | 2021–2025 | 约占研发总支出的8% |
5、我国干细胞转化研究的主要进展与成果
近年来,中国干细胞转化研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中国在具有高度科学和临床意义的领域取得的主要进展如下所述。
首先,组织工程和新型干细胞技术的应用表明了干细胞疗法的发展。例如,如上所述,干细胞临床研究正在探索源自MSC的外泌体和条件培养基以及用作支架的生物材料。理论上,由于干细胞的大小,MSCs的物理特性可能对干细胞输注体内后的迁移和植入有严格的限制,从而影响其治疗效果。外泌体和条件培养基含有多种治疗分子从MSCs中获得的外泌体和条件培养基的应用可以避免细胞相关的问题。众所周知,生物材料支架方法可以改善干细胞(例如 MSC)的治疗特性。
其次,为增强中国的国际竞争力,中国政府实施了多项优惠政策,吸引海外知名科学家参与该领域的国际合作,吸引海外华人人才回流。例如,近十年来,国家级的海外精英人才计划在中国不断发展,如万人计划、新百人计划、青年长江学者计划等。海外科学家和海归作为新的动力源,在国际科技合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以产生更具影响力的干细胞研究。
三是国内在该领域创建的优质干细胞研究中心和一流实验室越来越多。同样,一大批干细胞公司也在中国迅速成立。比如,目前中国大城市周边有很多干细胞库,这些干细胞库公司未来会涉足干细胞产业。这些研究实验室和公司聚集了该领域的许多国家级科学家和干细胞界的海外精英。中国科学家和海归不遗余力地在该领域开展高水平活动,为干细胞临床转化和产业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四,过去几年中国研究和科学家对国际出版物的贡献显着增加。
根据美国科学信息研究所的数据,2000-2019年,中国在全球科学期刊中基础、临床前和临床研究的发表数量(56913篇)排名第二。然而,关于中国研究出版物的质量仍然存在争议。
第五,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中国已经发展了自己的干细胞技术,例如在胚胎干细胞领域。如上所述,在撰写本文时,在中国注册的临床试验有12项涉及人类ESC研究,而全球同一领域的试验有33项(https://clinicaltrials.gov/)。
截至2019年6月,我国ESCs领域专利申请9292件,授权246件。由于中国创建的ESCs线越来越多,2020年,中国修订了《专利审查指南》与人类胚胎干细胞的可专利性相关,它明确定义了在受精后14天内使用人类胚胎干细胞衍生的人类胚胎的发明或创造,无需体内和体外发育。
最后,还提到了我国在干细胞研究领域取得的进步成就,并举几个有代表性的例子进一步说明了这一重要问题。中国科学院曾在媒体上报道,科学家和医生利用人脐带间充质干细胞成功修复了中国女性受损的卵巢,并帮助她生下了一个健康的宝宝。通过干细胞治疗修复生殖器官,或将给不孕女性带来新的希望。
此外,中国科学院中国国家干细胞资源中心 (NSCRC) 成立于2007年,是多能干细胞研究领域的国际合作伙伴。NSCRC现在已经储备了400多个人类胚胎干细胞系用于基础和转化研究。此外,人造组织或类器官工程是与干细胞相关的一个新领域,在中国的再生医学领域正在发展。2011年至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已在中国资助了45个与肝、脑、肠、心、子宫、卵巢、肾和肺等不同器官相关的类器官项目。表6总结了中国在该领域取得的主要进展和成就。
干细胞研发的科学领域 | 主要进展和成就的一些例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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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的干细胞技术 | (1)组织工程在干细胞转化研究(例如,被视为支架或细胞表面工程的新型生物材料)和人造组织或类器官工程中的应用(2)在该领域获得更多专利许可(例如,人类胚胎干细胞的可专利性)(3)基因组编辑和干细胞改造等。 |
国际合作 | (1)吸引海外科学家合作和华侨华人回国政策(2)胚胎干细胞领域的国际合作 |
基础设施项目和干细胞设施 | (1)更多优质干细胞研究中心和领域内打造的顶级实验室(2)众多干细胞库(3)用于转化研究的胚胎干细胞系制备和储备资源中心 |
创新的干细胞疗法 | (1)具有先进干细胞技术的新兴创新干细胞疗法(2)改进的治疗方法,例如外泌体和条件培养基衍生干细胞(例如 MSC)的应用,以及在干细胞临床研究中用作支架的生物材料 |
国际科学贡献 | (1)发表的干细胞科学论文的年增长率(2)ESCs领域的国际合作等 |
研发人员 | 中国科学家和海归 |
增加资金和注册临床研究的数量 | (1)研发资金的增长和支持的众多项目(2)广泛的疾病或医疗条件的临床研究显着增加 |
尽管人们热切希望有一天能够以干细胞为基础,安全有效地治疗各种人类疾病和医疗状况,但由于干细胞在体内功能特性的不确定性,中国转化干细胞临床研究的主要进展缓慢输液后。尽管该领域已取得长足进展,但该领域尚未取得重大突破,为实现中国的宏伟目标,干细胞研发仍面临诸多挑战。
6、讨论
如前所述,近年来中国在干细胞转化研究和干细胞或基于干细胞的治疗产品的产业化方面没有取得重大进展。转化率很低,尽管目前正在努力在众多临床前和临床研究中测试干细胞或基于干细胞的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在欢迎中国在该领域取得进展的同时,本文也强调了未来干细胞临床转化、市场化和产业化的几个重要问题。
实行双轨制监管政策
人们担心当前的治理模式能否在未来遏制提供未经证实的干细胞干预的诊所。一个关键问题是当地医院和卫生当局是否有责任遏制干细胞产品的营销或在其所在地区进行干预。当地医院学术和伦理委员会应作为顾问,帮助更好地了解国家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的监管方法和政策。地方卫生部门在执行国家监管政策方面面临挑战。因此,需要注意2015年法规的一致性和稳定性,以及双轨制监管机制,加强对转化干细胞临床研究的监管。
根据国际协议要求适时进行严格监管
鉴于干细胞研究的严格管理要求,一些临床医生和干细胞研究人员也担心我国目前的治理模式是否会限制干细胞临床研究和创新。一些人提出,中国可以采取更灵活的方式来加速干细胞治疗严重疾病的发展,例如,对末期患者进行不受监管的干细胞干预的监管豁免。随着该领域的快速发展,应及时修订强有力的法规,以支持基于国际指南(如ISSCR指南)的干细胞临床转化。
例如,如上所述,中国修改了《专利审查指南》2020年重新考虑人类ESC相关发现的可专利性,明确了人类胚胎干细胞在任何发育阶段都不属于人体。未来,需要考虑监管问题,例如基因组编辑、干细胞修饰、线粒体替代、类器官和将干细胞工程化为功能组织。对于干细胞研究和产业化的全球战略,迫切需要将中国规范的干细胞政策与国际标准方案相协调。为缩小中国与西方国家之间的差距,最重要的是,中国临床医生和进行治疗临床研究的研究人员以及政府管理者应就干细胞相关争议问题加强国际有效沟通。
立法限制基于干细胞的临床研究
中国以往的干细胞医学实践表明,在细胞疗法领域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是必不可少的。虽然中国一直在对干细胞临床转化实施严格管理,即双轨监管政策,但中国仍然缺乏专门针对干细胞使用的法律授权。这是我国干细胞干预管理反复调整的主要原因。
目前,干细胞或基于干细胞的治疗产品在中国已被视为生物“药物”,但干细胞存在于合法性的灰色地带。因此,相关立法对明确转化干细胞或干细胞相关研究势在必行,尽管干细胞干预受制于中国药品监督管理法。这将有助于加强中国干细胞临床研究、市场化和产业化的国家监管水平。没有干细胞的法律地位,警告和惩罚似乎被忽视,未经证实的干细胞治疗的市场将继续增长。
例如,一名年轻女士在一家不受道德准则监管的干细胞诊所使用未经证实的干细胞美容产品治疗后面部受损。这场悲剧在2022年中央电视台“3.15秀”中被揭露,这是一个中国国有电视节目,旨在保护消费者权益。诊所提供未经批准的基于干细胞的产品,将客户置于危险之中,这表明存在需要通过立法进一步克服的机械障碍。
培训参与干细胞干预的医生和其他临床医生
医生在干细胞的临床转化中起着重要作用。然而,中国三甲医院开展干细胞试验的一些医生对干细胞的了解不足,无法评估干细胞产品或干预措施对个体接受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这些提供干细胞干预的医学博士(包括住院医师和研究员)中的大多数都没有在中国接受过干细胞培训的经验。需要对干细胞干预的管理程序、伦理和公众关注、推进干细胞知识和技术进行特殊培训。
分享从临床前和临床结果中获得的准确科学信息
关于未经证实的干细胞产品和干预措施的在线非法广告数量,中国的一个混乱现象仍然令人担忧。患者或消费者可能因虚假和夸大的说法而产生误导。通常,一些患者可能急于求医而求助于干细胞干预。中国的一些医生和研究人员有时会不恰当地夸大干细胞或干细胞衍生产品的潜在治疗效果,而没有透露实际益处和实际风险的事实。
事实上,干细胞的治疗益处主要依赖于体外和体内研究。移植患者的长期和短期安全性和有效性的临床数据仍然缺乏。及时交流准确的信息,无论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对于干细胞临床转化的研发至关重要。通常,临床试验的负面数据可能不会公开报告,因此,对基于干细胞的干预措施的透明度仍然存在地方或全球伦理问题。相应地,存在与干细胞干预相关的经济利益冲突的医生和研究人员应在其进行的临床研究中披露任何经济关系。
7、结论
在过去的几年里,中国的干细胞临床转化研究正在慢慢平行推进,以了解干细胞的治疗特性。可以想象,与几年前在中国诊所销售的不安全、无效的实验性细胞疗法相比,中国在临床干细胞研究和应用方面取得了监管进展。事实上,未经证实的干细胞干预措施的营销近年来可能会大大减少。目前,除常规的造血干细胞外,干细胞或基于干细胞的治疗产品作为生物新药在中国尚无NMPA批准上市。
过去六年,中国在干细胞领域还没有新的、令人瞩目的技术突破。中国的干细胞临床转化仍面临诸多挑战。使用干细胞作为临床常规治疗选择需要仔细评估,这仍然是一个难以实现的目标。转化干细胞临床研究的未来既充满希望又充满挑战。
虽然干细胞临床研究引起了伦理和公众的关注,但在中国缺乏营销条件的情况下,似乎可以看出当前监管方式的力度。希望在接下来的几年里,监管机制能够继续在进行转化干细胞临床研究中发挥关键作用。这项研究强调了干细胞临床研究是如何通过双轨监管政策进行监管的。实施更严格的监管制度,以促进未来的干细胞研究,以增加循证生物医学。重要的一步是朝着干细胞研究的全球标准迈进,尽管中国的干细胞研究和临床转化还需要克服许多障碍。
【主要参考文献】
Chenghai Li,Strengthening regulations, recent advances and remaining barriers in stem cell clinical translation in China: 2015–2021 in review,Pharmacological Research,Volume 182,2022,106304,ISSN 1043-6618,
https://doi.org/10.1016/j.phrs.2022.1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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